作者:发布时间:2023-10-10浏览次数:560
对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评选标准及要求,经本人申请,党政联席会研究,确定药学2111班王淼、药学2104班刘蔷蔷、药学2115班张欣、药学2117班陈鑫、中药2102班王鼎君等5位同学为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。
公示期如有不同意见,请联系药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,电话:0517-87088871。
药学院
2023年10月10日